根据机关党委把“精细化管理做实”的指示要求,我单位认真研究此项工作,现实行“作风转变、精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备案制度”,并及时总结。
为维护语言外教依法获得薪酬的权益,调动语言外教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语言外教资源供需情况,参照秦皇岛地区其他学校语言外教工资水平,学校制定了《燕山大学语言类外国文教专家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特别增加了关于工龄津贴和绩效奖励津贴的有关规定:(1)本校工作满一年(累计不少于2个学期),工龄津贴为200元/月;工作满两年(累计不少于4个学期),工龄津贴为400元/月;工作满三年(累计不少于6个学期),工龄津贴为600元/月;工作满四年(累计不少于8个学期),工龄津贴为800元/月;工作五年以上(累计不少于10个学期),工龄津贴为1000元/月。(2)语言外教教学测评排名前30%,且学期内无教学事故的,绩效奖励津贴为3000元/学期;排名31—70%,且学期内无教学事故的,绩效奖励津贴为2000元/学期;能够完成教学任务,且学期内无教学事故的,绩效奖励津贴为1000元/学期。
结合刚刚结束的外教教学测评工作,此项管理办法已经落实,这极大地调动了外教的工作积极性,也提高了外教的工作效益。
国际合作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