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国际合作处党支部全体同志在世纪楼1406室集中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民主促进会成员张文莉副处长列席会议。

支部书记滕国生同志带领全体同志认真学习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进行了逐条研读和解释。《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支部全体与会同志认真学习和领会了有关精神,通过学习,大家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党员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