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备受各界关注。党建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为,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根据校党委和机关党委关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人事处召开支部学习会,对中共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重点对《条例》第一编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使用范围,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等章节展开了学习。
条例将原有条例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梳理整合、科学修订为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并在分则各章中按照同类相近和从重到轻的原则进行排序。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将十八大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条例明确增加了一些违纪条款,如廉洁纪律方面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在违反群众纪律方面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在违反生活纪律方面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人事处处长傅万堂在学习中讲到,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在党的纪律处分工作中应当坚持党要管党、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实事求是等原则。在工作实践中需要做到:
1.坚持严以修身,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
不断认真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认真领会《条例》中的内容,主动接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道德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自觉远离低级趣味。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脚踏实地,以制度建设为标尺,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人事部门工作复杂多变,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决策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严以用权,以条例为做事的戒尺,积极塑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脚踏实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高效工作的方法和方式,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慎独慎微,勤于自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以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双一流”高校建设贡献己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党规和法治一起作为国家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腐败问题,必须出台严厉举措,刹住歪风,但禁令并不是一阵风的运动,也需要在日常工作中长期发挥作用,更严约束党员的党内生活。作为党员干部,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尺,时刻谨记党员的职责与义务,自觉增强党性观念,认真贯彻党在新时期内的系列方针路线与政策,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添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