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下午,招生就业处党支部在世纪楼406室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支部书记冯智恩主持会议,支部共计12位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条例》的总则和具体细则进一步深入学习。首先,冯智恩同志向全体与会党员同志详细介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修订的内容,聚焦八个关注点,对“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法行为”做了全面详细的分解介绍,并着重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进行了强调。他指出,此次修订是基于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的新发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的背景,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发展特点。
会议认为,本次条例修订突出了政治性,彰显了时代性,增强了针对性。《条例》增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意识,增加了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突出了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它的颁布施行必将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支部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条例》中涉及到的一些案例时刻警醒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要经常并擅于扪心自问和自我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思想是否符合党组织新时代下的纪律准绳,是否真正践行了新要求。党员要以身作则,发挥榜样力量,要知理明理、知法守法。
会议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正在不断推向深入,此次《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肩负起新时代的新使命,以新担当新作为新业绩不断激发强大正能量,在全行业凝聚起推动协会发展进步的积极力量。
招生就业处处长张红兵同志对会议作出总结,他要求支部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条例》,保持警钟长鸣,既要抓好政治纪律,又要抓好生活纪律,严于律己,端正思想,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和思想认识。
在学习之后,招生就业处党支部与会全体党员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集中研讨,充分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各位支部党员在会上表态,要增强纪律意识,不触碰“红线”和“底线”,以党组织的新纪律、新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且要“内化于心”,每时每刻都要提醒自己,并且要坚定党员理想信念,遵守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要求。
此次学习研讨活动是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党支部一系列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之一,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将通过不断的理论学习,强化自身政治素养,提升思想觉悟,在自身岗位中继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