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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举办 “中国梦•燕大梦•我的梦”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2015-10-22 14:32  

一、主题内容

以“中国梦·燕大梦·我的梦”为主题,通过诗歌朗诵,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燕山大学发展成就,畅想未来生活的幸福美好,抒发燕大人对党热爱、对祖国热爱、对学校热爱、对工作热爱的壮志豪情,展现燕大人、机关人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再作新贡献。

二、参加对象

机关教职员工。

三、比赛时间

时间:2015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赛形式

独诵、双人朗诵或集体朗诵(集体朗诵不得超过6人),朗诵可进行适当配音乐和表演。

五、比赛要求

1.诗歌作品包含原创诗歌、古诗词、现代诗歌等。(也可以朗诵古诗词,通过古诗词所传递的情感,契合主题内容)

2.诗歌表达自然流畅,内容通俗易懂,朗诵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 参赛选手出场顺序抽签决定。朗诵时如需背景音乐或视频背景其他事项的,由参赛者自己准备,并提前交至机关党委。

4.现场评委由专家评审和机关干部职工组成的大众评审组成,将从朗诵内容、语言表达、仪表风范、综合印象等方面进行评分。

5.现场设置观众互动环节,包含古诗词接龙、诗词常识问答等内容。

五、评分标准100分制)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内容风格:内容切合主题,积极向上。(10分)

2.语言结构:语言准确、凝炼,韵律感强,流畅生动,朗朗上口。(20分)

3.思想感情:诗歌表现出来的思想健康,情感真实,感情流露真实自然。(20分)

4.个性创新:立意独特,材料新颖,在词性、句式、节奏、章法、韵味等方面能体现自己的个性;有自己的审美观、道德观,不落俗套。(10分)

5.形体姿态:包括服装、仪态、手势等。(10分)

6.语言表达:包括普通话、适当的朗诵技巧、能用语言表现出作品内涵、朗诵与配乐相称等。(20分)

7.现场氛围:朗诵能够感染现场观众,引起大家思想上的共鸣(10分)

六、评选表彰

从参加比赛的选手中,评出诗歌朗诵表演一、二、三等奖。

七、请于 1115日前 将参赛报名表及诗歌作品电子版发到邮箱:jgdw@ysu.edu.cn。电话:8047795

机关党委

2015 1022

附件【诗歌朗诵比赛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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