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精神,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以找准服务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契机,加大服务型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2023年机关党委共批准7项“特色活动”立项项目(附件1),现将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立项支部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项目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二)结题形式:
1、需结题的支部必须于结题日期前,将有关资料一并报送机关党委鉴定验收。
2、各支部的结题成果可采用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集等形式呈报。
3、结题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结题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
(三)结题须递交的材料:
1、结题需提交《机关党委支部建设“特色活动”项目结题鉴定书》(附件2)。
2、项目结题报告(2000字以内)。主要包括:摘要、关键词、报告正文(项目的目的与意义,项目内容,项目过程,项目结论,创新之处等)。
3、项目的成果。包括新闻报道、会议记录、活动照片、视频资料等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等。
4、《机关党委支部建设“特色活动”项目结题鉴定书》、项目结题报告、项目成果相关材料均一式一份,于2024年1月5日前提交至世纪楼1706室,电子版发送至jgdw@ysu.edu.cn。
机关党委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