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努力创建师生满意机关,近日,机关党委印发《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三项制度。
首问负责制是师生或者外来客人到机关各部门、科室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首次依照职责接待来访人的机关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办法明确了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并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办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和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办法强调,各个部门关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涉及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予以上报;对下级机关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并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作出明确答复。
服务承诺制是指各单位履行面向师生和公众服务职责的各科(室)及下属职能单位根据工作职能要求,对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办法强调,服务承诺的范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的内容:以提高服务水平、效率和师生满意程度为目标,致力于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师生的监督之下。